根据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决定对2017年南宁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或投诉举报行业(单位)职改办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南宁市工艺美术系列职改办(南宁市古城路28号二轻集体工业联社人事科);如投诉举报涉及南宁市工艺美术系列职改办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南宁市职改办(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108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匿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事项,由相关责任部门按规定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2017年南宁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人):
宾阳县新发精米有限责任公司 黄 丹
南宁市鹏鹄工艺品有限公司 吴 涛
南宁市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